2020年08月05日
第A03版:综合新闻

我市出台民营艺术院团舞台艺术创作孵化及展评奖补办法

新创一部舞台剧,最高可奖十万元

民营艺术院团作为我市舞台艺术创作的一支重要力量,在繁荣民间文艺市场和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为促进我市民营艺术院团文艺创作,引导舞台精品创作生产,日前,我市出台民营艺术院团舞台艺术创作孵化及展评奖补办法(试行),根据该奖补办法,新创一部舞台剧,最高可奖十万元。

两类文艺作品 可获资金奖补

根据该奖补办法,其扶持对象为滁州市范围内持有《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制度健全,纳税信用良好,无不良记录的民营艺术院团;实施内容包括创作孵化和展评奖补两部分。

其中,创作孵化方面要坚持正确政治导向,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汲取我市历史人文精髓,有机融入各地非物质文化遗产元素。现实题材作品应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脱贫攻坚战、庆祝建党100周年等重大历史时间节点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部署(融入长三角、乡村振兴、民生保障、文明创建等)进行创作。革命历史题材和传统题材作品应围绕挖掘展现滁州红色历史、醉翁文化、凤阳明文化、全椒儒林文化、天长孝文化等各地优秀传统文化进行创作。具体类别包括戏曲、话剧、音乐剧、儿童剧、曲艺等,已经公开演出的作品不得参加申报。符合条件的大型舞台剧(90分钟以上)补助金额10万元,小型剧目(独立成篇,15-30分钟)5万元。展评奖补方面,入选国家级展演和在评比活动中获奖的,大型舞台剧作品奖补5万元;小型剧(节)目奖补2万元;入选省级展演和在评比活动中获奖的,大型舞台剧作品奖补3万元;小型剧(节)目奖补1万元。

民营艺术院团

未来更加可期

“民营艺术院团作为我市舞台艺术创作的一支重要力量,在繁荣民间文艺市场和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市文化和旅游局一负责人告诉记者,“但随着剧本、作曲等创作成本的逐年趋高,民营院团仅凭自身力量难以产出精品。为促进民营艺术院团文艺创作,引导舞台精品创作生产,经多方调研,市委宣传部联合市文化和旅游局共同制定出台了民营艺术院团舞台艺术创作孵化及展评奖补办法。”

据介绍,我市现有戏曲艺术院团72家,其中,71家为民营性质。民营院团年演出场次和演出总收入均分别占全市总量的95%以上。我市洪山戏、凤阳花鼓戏、扬剧、庐剧等地方非遗戏曲均由民营院团承担着日常传唱传承。目前,全市有“省百佳院团”7个,“省十大名团”2个,“省十大名剧”2部,“省十大名角”2人。另据悉,今年全市民营院团计划创作大小剧目共37个,涵盖了洪山戏、扬剧、庐剧等多个地方剧种,剧本质量高于往年。经各地推荐、专家评审、项目陈述等多个环节的层层筛选,扬剧《不要喊我罗青天》、黄梅戏《全家福》、洪山戏《侯静波》等4个小型剧目入选2020年滁州市民营院团舞台艺术创作孵化项目。

(记者李志情)

2020-08-05 我市出台民营艺术院团舞台艺术创作孵化及展评奖补办法 3 3 皖东晨刊 content_16122.html 1 3 新创一部舞台剧,最高可奖十万元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