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刊讯 日常生活中,鸡毛琐事常常引发纠纷矛盾,若不能正确冷静处理,相互伤害,则可能酿成大错,触犯刑法。近日,南谯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购买毛豆”而导致冲突的案件,被告人余某军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
今年五十多岁的余某军和韩某芳是家住滁州某村镇的居民,二人曾因小事产生纠纷,邻里关系较为冷淡。2019年8月,余某军像平日一样在某农贸市场内买菜,在和一售卖毛豆的摊贩谈好价格后,余某军想把剩下的毛豆全部买完。韩某芳也恰巧过来向摊贩询问毛豆价格,两人因谁买毛豆问题产生冲突。口无遮拦的韩某芳,对着余某军开骂,余某军听闻顿时怒不可遏,一个耳光回击。口舌之争瞬间变为肢体冲突,两人开始拳脚相加,大打出手。经依法鉴定,韩某芳2处肋骨骨折,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南谯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余某军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综合各种情况,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法官提醒,亲邻如宝才能安居乐业,生活中的摩擦在所难免,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一定要克制自己的情绪,多一份谦让,少一分苛责,切莫把小事放到显微镜下面,更不可冲动行事。为戾气行为买单,伤人害己,得不偿失。
(王中杰 记者胡文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