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刊讯 7月23日上午,滁州皇甫山国有林场森林公园内细雨绵绵,山中弥散着湿润而清新的空气,云雾在山峦缭绕,景区大门外的办公楼里正在举办一场简单的捐赠仪式——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高青旺、高红父女,将所得的道德模范物质奖励3万元毫无保留地捐赠给皇甫山国有林场,用于表彰奖励先进典型以及困难救助。
“这项荣誉并不只属于我们父女,它是林场几代人共同努力得来的,把奖励交给林场是最合适的。”高红说,自己从小在皇甫山长大,又在此工作了二十年,林场就是自己的家,希望这笔奖金能用在林场最需要的地方,鼓舞林场职工继续积极奋斗。
高青旺是皇甫山国有林场的退休职工,其女儿高红是林场唯一的女护林员。1957年,年仅6岁的高青旺随爷爷举家从肥东县迁到皇甫山加入造林大军,逐渐成长为一名优秀造林工人,1985年为救两名工友被大树砸中受伤致残,转岗干起瞭望员。18年植树造林,24年瞭望护林,并影响儿女放弃城市工作机会,接力成为“林四代”。以高青旺父女为代表的林场四代人传承坚守山区60多个春秋,不畏艰难、播绿护林,让6万亩荒山变成茫茫林海,保存着江淮地区最完整、面积最大的原始次生森林景观带,在皖东大地上书写了“塞罕坝精神”。
2018年,高青旺入选“中国好人榜”;2019年,和女儿高红同获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2020年1月,又光荣成为2019年全国10位“诚信之星”之一。
“皇甫山养育了我们一家人,希望能以此为鼓励,把林场人向上向善的‘大树精神’继续传递下去,为后代保留一份朴实的精神财富。”对林场的深厚感情是高青旺无私捐赠出这笔奖金的初心。
据悉,这笔奖金是市文明办按照《滁州市帮扶礼遇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和时代楷模实施办法》给予高青旺、高红的物质奖励。对于捐赠的资金如何使用,皇甫山国有林场党总支书记、场长刘绪香介绍,林场将成立专门管理领导小组,按照《皇甫山国有林场捐赠资金管理使用和监督办法》,对资金统筹管理、财务公开、专款专用,主要用于表彰国有林场中涌现出的优秀先进典型和见义勇为等好人好事以及困难救助等方面,使用资金时将充分尊重捐款人意愿。“后续我们将继续宣传弘扬林场人无私奉献、扎根林场、无怨无悔‘大树精神’,促进形成艰苦创业、诚实守信的良好风尚,在保护好生态的基础上,推动实现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转化,为生态建设作出林业职工应有的贡献。”
(记者刘 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