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6日
第A02版:重点新闻

立“制”治“腐”树正气

本报讯 县纪委监委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加强源头治理与管控,盯紧“小微权力”,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惩基层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近年来,我县办理的涉“水”案件引起社会普遍关注。2015年查办的凤阳县花园湖渔政站腐败窝案,8人敛财100余万元;2019年查办的河道管理局原局长姚某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以权谋私,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凤阳县鹿塘水产良种场场长、凤阳县连丰水务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张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15年由渔民实名举报引发的花园湖渔政站腐败窝案。站长左某等7名渔政站工作人员和1名从事水产养殖的渔民,采取克扣渔民油补卡、虚报船只柴油机数等方式贪占渔民油补款,向渔民乱收费,且收钱不开据、不入账等。全站7名工作人员,人人能收钱,人人都管钱,人人可分钱,收管用不分。并在县纪委调查时,站长左某某还安排财务人员销毁账目,以毁灭犯罪证据,对抗组织调查。最后左某等人涉嫌贪污、挪用公款、受贿等,涉案金额近100万元。此案的查处,为花园湖的渔民们挽回了经济损失,也为全县基层站所工作人员依法履职敲响了警钟。

相对于“远在天边”的“苍蝇”,群众对“近在眼前”嗡嗡乱飞的“蝇贪”感受更为真切。群众关切的“蝇贪”现象不容忽视。县纪委监委紧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对所有“微腐败”行为决不手软。集中力量惩治“蝇贪”,把维护群众利益放在突出位置,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坚决纠正。强化监督检查、督查督办,严厉惩治民生资金、“三资”管理以及各类惠民政策落实等领域的“蝇贪”和“微腐败”问题。

县纪检监察机关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努力构建“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的氛围和有效机制,让人民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变化;彻底查清和严惩黑恶势力及其背后的“保护伞”。 (王厚义 王玉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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