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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检察院培育案例提升办案效能

2025年12月02日

本报讯 今年以来,凤阳县人民检察院将典型案例培育作为促推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有力抓手,坚持“高质效办理、精品化培育、全流程管理”的思路,创新打造集“选育用”于一体的“案例池”平台,实现了案例工作从传统选育模式向高效化、精准化转变,取得了一定成效。

强化价值引领,促推理念更新。该院通过党组会专题研究、检委会集体学习、推进会研判分析等方式,深刻领会把握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在促进法律统一正确实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和保证司法案件公平正义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增强干警案例意识。明确检察长牵头抓总、分管领导协同推进、各业务条线具体落实的典型案例培育三级责任体系,将案例意识贯穿办案全过程,主动挖掘具有示范意义的典型案件。探索建立典型案例动态筛选机制,通过上级检察院督办案件、代表委员关注案件、群众反映强烈案件等渠道拓宽案源。制定出台《凤阳县人民检察院高质效案事例培育工作方案》,从典型案例的界定、发现、培育、编写、奖励等方面提出13条具体措施。

健全协同机制,助推典型培树。该院不断健全案例培树机制,将案例培育作为“一把手”工程,提出“一部门一案例”的年度目标,通过月调度、季总结压实工作责任,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做好选题研究,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履行案例清单中重点案例的盯办和培育职责,定期组织案例研讨,对具有案例价值或较好办理效果的案件,组织撰写并提交分管领导。分管领导持续盯办案例工作情况,定期听取分管部门典型案例储备和培育情况,成熟后推送给研究室。研究室干警发挥综合文字优势,实质性协助业务部门撰稿干警协同打磨,开展会商研究,准备案例参评材料,助力提升案例材料质量。同时,各业务部门将条线上级检察机关征集某方面的案例信息及时告知研究室,共同做好参评案例的选树培育,并带动每名检察官树牢“好案子是办出来的”意识,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聚焦三个效果,发挥引领作用。该院突出精品案件对中心大局工作的服务功能,努力为社会提供更优质的检察产品。如聚焦“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法治精神热点,牵头各政法单位、律师代表、法学教授会商,对一起故意伤害案集中研判,最终作为正当防卫撤案监督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吴长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