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2

市公积金中心与商业银行合作开展“公积金贷”业务

2024年09月30日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便民利企作用,助力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近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部分商业银行签署合作协议,试点开展“公积金贷”业务,根据企业依法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状况,由商业银行为企业发放一定额度信用贷款。

此次“公积金贷”业务的推出,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市委七届七次全会精神而开展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服务,是深化政银企合作、共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行为,是优化营商环境、推进缴存扩面的创新举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与商业银行共同努力,认真履行合作协议,丰富合作内容,拓展为企服务的范围,加大扶持企业发展的力度,宣传好、解读好“公积金贷”业务,让更多企业享受住房公积金和银行服务的红利,并督促引导企业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依法依规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高 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