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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陈贤律师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表彰

2024年09月30日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刘 晨)9月27日上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会上宣读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表彰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决定》,352个模范集体、368名模范个人受到表彰。安徽6个模范集体、5名模范个人受到表彰。来自我市的安徽开仁律师事务所主任陈贤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出席表彰大会,在前排就座。

陈贤是全省首位援藏女律师。2014年至2021年7年间,她参加由司法部、共青团中央发起的“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辗转在西藏、内蒙古和新疆等地,为当地经济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共办结法律援助案件641个,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400多万元,开展普法活动60余场次,获得了“全国道德模范”“最美奋斗者”“中国好人”“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

回顾援边经历,陈贤说:“作为一名律师,我要坚持办好每一个法律援助案件,用案件守护各族群众的合法权益。”她还将普法与政策宣传相结合,增强各族群众的民族团结意识和法治意识,“边疆地区群众对法律知识很渴求,每次去我都尽量多讲解,把法律知识送到千家万户,把党的民族政策、惠民政策传递到各族群众身边。”

2021年起,陈贤因健康原因无法继续参与援边,她回到家乡定远,加入公共法律服务宣讲团,成立“陈贤普法工作室”,举办“贤话家与法”流动维权普法课堂,继续奋斗在基层普法宣传一线,为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