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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纵深推进“村居(社区)公证员”制度试点

2023年09月28日

本报讯(通讯员万晨露 全媒体记者张开兴)今年以来,我市紧紧围绕村居(社区)群众公证需求急难愁盼问题,精准做实、做稳“村居(社区)公证员”制度试点工作。

握紧工作“方向盘”。制定《滁州市“村居社区公证员”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开展联合摸排工作,走访调研确定20个先行试点村(社区)。拟定《公证员进“村(社区)”共建协议书》、“公证联络员申请表”等,制定“村(社区)公证员”制度试点展板(制度、流程、收费标准)、席卡、台账等业务设施,促进试点工作有序开展。

夯实质效“轴承”。利用“三员”制度,结合“为民利企 公证有我”党建品牌的创建活动,在试点村、社区确定一位公证联络员、一位公证员,在试点村、社区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司法所确定一位公证宣传员,公布公证员照片、联系方式、服务内容等基本服务要素,实现257个村和社区“村居(社区)公证员”全覆盖。试点以来,开展公证主题讲座17场,参加讲座人员500余人,解答咨询113次,与村和社区签订公证法律顾问合同84件,与群众签订家事公证法律顾问合同15份。

托稳保障“底盘”。制定《“村(社区)公证员”制度奖励办法》,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公证人员进行奖励、优先评先评优。积极对接试点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探索地方财政配套“村(社区)公证员”制度试点的经费保障模式,对入驻村居(社区)的公证人员进行必要合理的工作补助,制定规范收入分配指导意见,建立“村(社区)公证员”窗口值班补贴机制,调动公证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保障“村居(社区)公证员”制度试点工作稳步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