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9月11日
第A01版:要闻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试鸣防空警报信号通告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市民国防观念和国防意识,检验我市防空警报报知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市政府定于2026年9月18日在全市组织实施试鸣防空警报信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

2026年9月18日上午09:18—09:33。

二、试鸣范围

滁州市全市范围内。

三、试鸣防空警报信号规定

试鸣预先警报信号:上午09:18,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长3分钟;

试鸣空袭警报信号:上午09:24,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长3分钟;

试鸣解除警报信号:上午09:30,连续长鸣3分钟。

各单位在试鸣防空警报信号前做好通告的宣传与发布。

届时,滁州市广播电视台、应急广播同步试鸣防空警报信号。请广大人民群众保持镇静,维持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产生活秩序。

2026年9月3日

2026-09-11 2 2 滁州日报 content_154812.html 1 3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试鸣防空警报信号通告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