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的有效执行,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对2025年10月至2026年5月期间因交通违法被公安交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逾期未缴纳罚款的39名当事人予以公告。请被处罚当事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依法足额缴纳罚款及滞纳金,逾期仍不履行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滁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7月22日
附:《交通罚款逾期未缴款人员名单》及罚款缴纳方式如下:
一、罚款缴纳方式
1.下载绑定“交管12123”APP,进入“罚款缴纳”菜单中,输入“处罚决定书编号”即可缴纳;
2.微信搜索“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进入“道路交通违法罚款缴纳”菜单中,输入“处罚决定书编号”即可缴纳;
3.持《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处罚决定书编号,到滁州市内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指定营业网点缴纳。如需查询本人交通违法处罚信息或者补打处罚决定书,可到市、县交警大队查询、补打处罚决定书。
二、交通违法罚款未缴纳人员名单,详见二维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