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艳红:
你系我校教育传媒系(原社会文化艺术系)教职工。以长期患病为由长期请假无法联系到本人。
我校已于2025年7月11日在《滁州日报》刊登公告,限你30日内到校办理病假核实及返岗手续,逾期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公告期内,学校通过短信、微信等多种方式联系你及家属,均无回应,你持续失联、未按要求返岗,已构成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严重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
因你长期失联,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解除聘用合同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自送达之日起解除我校与你的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请你自视为送达之日起15日内,到学校组织人事处办理人事档案转移、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及相关离职手续,逾期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你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
(安徽滁州技师学院)
2026年6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