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小学生树立法治意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远离校园欺凌,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近日,凤阳县司法局刘府司法所走进刘府中心小学,开展“‘典’亮童年 法护成长”主题民法典普法进校园活动,为在校学生送上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活动中,工作人员结合小学生年龄特点与认知规律,摒弃枯燥的法条讲解,选取校园典型案例与同学们互动。针对“随手拿同学物品是否违法”的疑问,详细解读民法典财产权保护规定,明确未经允许拿取、占用他人物品属侵权行为,引导学生树立物权意识,尊重他人财产,养成良好习惯。针对校园“起侮辱性外号”现象,工作人员界定其为言语类校园欺凌,解读民法典中人格尊严、名誉权保护内容,让学生认清恶意绰号的危害,明确“言语欺凌也是违法”,从思想上树立拒欺凌、友善待人的意识。
同时,工作人员重点传授侵权后的法律自保途径,教导学生权益受侵害时,第一时间向老师、家长求助,勇敢倾诉,切勿忍气吞声;遇到严重侵害须及时报警,牢记法律是坚强后盾,掌握正确维权方式,提升自我保护能力。工作人员还带领学生学习民法典漫画普法读本,以图文并茂、趣味易懂的漫画故事,将抽象法律知识具象化、通俗化,让学生在轻松氛围中加深理解与记忆。活动互动热烈,学生积极提问参与,法治意识在潜移默化中提升。
此次活动将法治知识与校园生活紧密结合,有效增强了小学生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让学生深刻体会法律与日常的密切关联,为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法治环境奠定坚实基础。
(沈朝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