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月29日中午12时许,天长法院“执行110”值班电话骤然响起。申请人李某称发现了被执行人陆某的行踪。值班干警放弃午休迅速出击,在陆某送货途中将其“截停”。面对突如其来的法院干警,陆某当场给付部分款项,并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李某与陆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天长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然而,调解书生效后,陆某未按期履行付款义务,李某遂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陆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多次督促其主动履行,但陆某口头答应,却始终没有实际行动,法官上门查找也屡屡扑空。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当天中午,接到线索后,值班干警立即驱车赶赴现场。20分钟后,执行干警在某学校门口找到了正在送货途中的陆某。他骑着一辆满载货物的电动三轮车,正准备赶往下一家送货。
经过近一个小时的现场协商,陆某承认了躲避执行的错误。在干警的主持下,陆某当场通过手机转账支付了部分货款,并与申请人签订了分期履行的执行和解协议。
申请人看到到账信息,终于松了口气:“要不是你们收到消息立即赶过来,又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找到他了。”
(陈思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