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天长市人民法院通过诉前调解程序,成功化解了一起发生在同村村民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在调解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分期还款协议,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保全了乡邻情谊。
郭某与刘某系同村熟人。2012年至2013年间,刘某因家中建房及购车资金周转需要,先后向郭某借款70万元。其间,刘某陆续偿还部分款项,并于2015年就剩余50万元出具借条,明确约定月利率1.5%。此后数年,刘某通过冲账方式还款20万元,又通过微信转账1.5万元,但剩余款项一直未能偿还。多次催收无果后,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郭某将刘某诉至法院,要求其偿还剩余欠款。
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发现该案事实清楚,且双方当事人系同村村民,具有调解基础。在征得双方同意后,法院将案件委派给调解员进行先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了解到刘某目前经济困难,一次性还清欠款确有难度;而郭某也坦言,起诉实属无奈,毕竟同村居住多年,也不愿因此彻底伤了和气。基于这一情况,调解员从法理人情双重角度出发,一方面向刘某释明拒不还款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也引导郭某考虑实际情况,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经过耐心协调,最终双方互谅互让,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订立分期还款协议书。
法官提醒,民间借贷往往发生在亲友、熟人之间,出借款项时,建议订立规范的借款合同,明确借款金额、利息及期限,保留证据;偿还借款时,则应秉持诚信原则,按约履行。若是遇到履行困难,主动沟通协商远比消极逃避更能解决问题,也能避免双方伤了感情,毁掉友情、亲情。 (陈 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