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9月05日
第A06版:言论

给干部借调“立规矩”

各抒己见

□章伟华

前不久,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中指出,要规范借调干部,严控从基层借调人员,为规范借调行为提供了明确指引。给干部借调“立规矩”,既能厘清借调边界,又能激活基层活力,更能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

立规矩,是为了遏制“随意借”,让借调回归理性需求。过去,一些上级单位凭借资源优势,存在“想借就借”“一借了之”的现象,将借调干部当作“免费劳动力”或“补充人手”的便捷渠道,脱离了培养锻炼干部的初衷。这种无序借调不仅打乱了基层原有的工作部署,更让借调干部陷入“两头不靠”的尴尬境地。通过建立借调审批备案制度、明确借调事由,能从源头上减少不必要的借调行为,让借调真正服务于重大任务攻坚等合理需求,避免借调成“变相摊派”“随意抽调”的工具。

立规矩,是为了防止“长期借”,保障基层工作与干部成长。“借调半年变三年,基层岗位空悬悬”曾是不少地方的真实写照。长期借调导致基层“失血”严重,留守干部被迫一人多岗、超负荷运转,而借调干部在原单位的成长轨迹被中断,在借调单位又常因“编外身份”难以获得平等的发展机会。规范借调期限,既能让基层队伍保持稳定战斗力,确保日常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又能让借调干部明确服务期限,避免长期“漂泊”影响职业规划,实现基层工作与个人成长的良性平衡。

立规矩,是为了杜绝“甩手借”,强化管理责任与关怀保障。部分单位将干部借出后便“一借了之”,对其工作表现、思想动态漠不关心;借调单位则因“不是自己人”而疏于管理,导致借调干部成为“没人管的孩子”。立规矩就是要明确借出单位、借入单位和借调干部三方责任,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和考核评价体系。借出单位要跟踪干部成长、及时提供支持,借入单位要落实管理责任、给予同等培养机会,同时要完善借调干部的待遇保障,解决其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让借调干部感受到组织的关怀与温暖。

立规矩,是为了避免“镀金借”,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导向。少数干部把借调当作“镀金”捷径,借调到上级单位后不务实事、专搞人脉,试图通过“履历包装”获取晋升资本。这种不良风气不仅破坏了公平公正的用人环境,更助长了投机取巧的浮躁心态。规范借调必须突出实绩导向,将借调期间的工作成效作为考核评价的核心依据,对那些“混经历”“走过场”的干部实行“一票否决”。只有让借调成为锤炼能力、服务大局的平台,而非投机钻营的工具,才能引导干部在实干中成长,在实绩中进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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