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作为申请执行人,你们的执着帮我解决了困难,感谢你们。”2月17日,为表达对执行干警的诚挚感谢,申请执行人汤某某专程来到琅琊区人民法院送上一面锦旗。
原来,汤某某系某城创公司雇佣的油漆工。2021年8月,汤某某在升高机上进行油漆作业时,被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作业中的叉车撞倒,从高处坠落。事故造成汤某某颅脑外伤,构成八级伤残,需长期住院治疗。后因汤某某与建筑公司就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汤某某将建筑公司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建筑公司赔偿汤某某350403.48元。判决生效后,建筑公司一直未履行赔偿义务,汤某某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建筑公司名下的金融账户进行查询,但仅扣划到7万余元。因建筑公司名下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案款,执行干警遂追加该公司股东司某某为被执行人,但划扣金额仍然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执行干警并未就此放弃,继而向司某某发起“心理攻势”,向其严明利害关系。终于,在执行干警耐心的释法明理下,司某某主动表示愿意还款。最终,建筑公司一次性给付剩余案款,案件圆满执结。 (吕倩 卓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