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自然资源公告字〔2024〕3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滁州市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条件和出让流程的通知》(滁自然资规函〔2021〕357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定远县人民政府批准,定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下列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现就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宗地位置、规划指标、起叫价、保证金及出让年限
二、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上述宗地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按照《滁州市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条件和出让流程的通知》以及《定远经济开发区(盐化工业园)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要求执行。
三、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愿意按项目投资要求投资的,均可参加申请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报名竞买。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和违法用地正在查处及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者不得参加报名竞买。
四、申请竞买需要提供的资料
1.竞买申请书;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4.申请人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5.竞买保证金票据;6.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7.企业信用报告;8.《“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书》;9.“标准地”9项评估成果表。
五、公开出让方式
(一)上述宗地以挂牌方式设有保留底价公开出让,参加竞买人报价不达到底价不能成交。出让底价由定远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调决策机构另行研究。
(二)报名、缴纳保证金开始时间2024年12月25日8时;截止时间2025年1月23日17时。报价开始时间2025年1月14日9时,截止时间2025年1月24日10时。报名地点:定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楼出让监管股。报价地点:定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室(定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六楼会议室)。
六、成交价款缴纳
自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延迟交纳价款的,延迟部分按每日1‰向出让人交纳违约金。土地使用权契税及其他相关费用(不限于公告费、评估费)由竞得人另行缴纳。
七、宗地移交及开竣工
竞得人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契税及其他费用后,出让人30日内向竞得人交付土地。
自土地移交之日起,土地竞得人须3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12个月内须全部建设完工。土地竞得人未按期开竣工的,每延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土地出让总价款的1‰违约金。
八、其他特别约定
定远经济开发区(盐化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牵头县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范围监督竞得人按照《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约定履行和宗地内相关矛盾和问题的处理,定城镇、炉桥镇政府、定远经济开发区(盐化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协助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竞得人移交土地。
九、本次出让由定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定远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具体承办,并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联系地址:定远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联系电话:0550-4888621 邮政编码:233200
联 系 人:徐梦静、程少军
收款单位:定远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竞买保证金账户一:定远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远县支行
账 号:188760221501
竞买保证金账户二:定远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土地出让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定远县支行
账 号:20334112500100000169402
竞买保证金账户三:定远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远县支行
账 号:934009010033516148
竞买保证金账户四:定远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远县支行
账 号:12136001040004231
定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2月25日
宗地序号 宗地位置 出让土地面积㎡ 规划用途 主 要 规 划 指 标 出让年限(年) 出让方式 起始价(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增价幅度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物要求
GY2024-14 定远盐化工业园创新大道与规划支路交叉口西南侧 42300.68平方米(合63.45亩) 三类工业 ≥0.6 不小于40% 不大于10% 车间、仓库、办公等辅助用房 50年 挂牌 709.7 709.7 1
GY2024-27 定远经开区靠山路与仁和路交叉口西北侧 15894.82平方米(合23.84亩) 二类工业 ≥1.2 不小于40% 不大于15% 厂房、办公等辅助用房 50年 挂牌 133.55 133.55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