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拖欠的工资拿到了,今年可以踏实过年了,谢谢法院!”近日,南谯区法院举行工人工资款集中发放仪式,为42名工人发放工资款53万余元。办好领款手续的工人们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连连向执行干警道谢。
2024年,安徽某公司拖欠42名工人工资款53万余元未支付,工人们多次向公司催要未果,42名工人向滁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会申请仲裁。同年9月,经调解,42名工人与安徽某公司就工资款支付达成调解协议。调解协议生效后,该公司未能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42名工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要求该公司报告财产状况,履行判决义务,但被执行公司拒不报告,也不履行义务。随后,执行法官对被执行公司名下财产进行网络查控,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线索。
眼看年关将近,为让42名工人能顺利拿到被拖欠的工资款,执行法官积极与被执行公司负责人曹某沟通,希望企业能主动履行给付义务。曹某表示,因公司遭遇经营困境,希望法院给予宽松时间筹款。执行法官一方面给予企业时间筹款,另一方面安抚申请人情绪,但被执行公司一直迟迟未兑现承诺,执行法官告知曹某拒不履行义务的严重后果。最终,曹某因畏惧法院采取强制措施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同意支付工资款,并将53万余元工资款缴纳至法院。 (王露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