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年来,凤阳县把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工作作为规范管理公务员队伍的重要举措,通过严把“标准关”“程序关”“源头关”,将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落实落细,助推新录用公务员履职尽责、成长成才。
严把“标准关”,细化考核内容。严格落实《公务员法》《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等相关政策法规,进一步细化考核内容和工作标准,紧扣“德、能、勤、绩、廉”五方面指标,全面考核试用期公务员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精准了解试用期满公务员日常工作、阶段性工作、专项工作完成情况,将新录用公务员在基层一线和急难险重工作岗位上的表现作为试用期满考核的重要依据,同时参考初任培训现实表现,客观公正地为其进行综合评价,切实把好试用期满考核标准关。
严把“程序关”,规范考核流程。按照《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严格规范“一评一议一审”考核流程,由个人提出转正申请,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成立考核组,采取本人述职、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方式,结合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全方位、深层次对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表现进行综合考量,实事求是作出客观评价,经党委(党组)会议讨论研究后提出考核等次及转正建议。县委组织部结合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单位考核建议等情况,核实其工作内容与招录岗位是否匹配,个人总结与民主评议是否印证,在征求纪检监察机关等部门意见无问题后,确定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等次。
严把“源头关”,强化结果运用。注重考核结果运用,根据试用期综合表现,对思想政治素质较好、正常履职、工作积极、作风扎实、品行良好、廉洁自律且考核合格的试用期满公务员,结合其学历、工作经历等情况合理确定职务与级别,并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公务员登记和落实工资待遇,鼓励新录用公务员积极进取,持续激发干事创业热情。同时,对考核中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新录用公务员及时进行警示教育,切实做好思想引导。截至目前,2023年新录用的115名公务员已按期任职定级,为全县公务员队伍注入了“源头活水”,为大美凤阳建设提供了人才保障。
(刘 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