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来安县财政局成功受理并处理了一起涉及3C认证(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政府采购投诉案件。该案件中,B供应商认为中标候选人A供应商的产品缺乏3C认证,违反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调查发现A供应商的产品原3C证书已暂停,且新证书尚未获得。最终,经来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认证机构确认,A供应商不符合相关规定,取消中标资格。
随着供应商对自身权益保护意识的增强,政府采购投诉作为法定救济途径正被越来越多地利用。特别是关于3C认证的问题,逐渐成为政府采购投诉的新热点,不仅包括投标产品是否需要进行3C认证、无证参与投标等常见问题,还涉及到认证证书暂停期间或证书未涵盖特定型号产品的有效性争议。此类投诉通常需要较长的时间来解决,对政府采购效率构成了挑战。
为从源头上减少由3C认证引发的投诉,来安县财政局加强政策宣传,确保所有属于国家强制性认证目录内的产品在参与投标时必须持有有效的3C认证;完善采购文件编制,将3C认证要求列为实质性条款,以避免不合格供应商投机取巧,并为评审提供清晰的标准;建立财政部门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之间的联动机制,简化调查流程,加快处理速度,同时保证违规行为得到及时纠正,维护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
通过这些举措,来安县财政局不断提高政府采购的透明度和效率,保障政府采购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打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马 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