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汤 珏)记者近日从市发改委获悉,我市11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上涨0.5%,较上月下降0.2个百分点,高于全省平均水平0.1个百分点;环比下降0.7%,较上月下降0.1个百分点。1至11月份,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较上年同期上涨0.7%。
同比看,构成CPI八大类商品及服务价格中的食品烟酒价格上涨0.5%,影响CPI上涨约0.14个百分点。其中,猪肉价格、鲜菜价格、畜肉制品价格、淡水鱼价格上涨,鲜果价格、牛肉价格、餐饮餐馆价格下降。其他七大类价格同比“五涨二降”。其中,衣着价格、居住价格、教育文化和娱乐价格、医疗保健价格、其他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交通通信价格、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下降。环比看,构成CPI八大类商品及服务价格中的食品烟酒价格环比下降2.3%,影响CPI下降约0.67个百分点。其中,鲜菜价格、猪肉价格、淡水鱼价格下降,鲜果价格上涨。其他七大类价格环比“两涨四降一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