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7日
第A05版:定远新闻

定远市场监管局全力保障人民饮食用药安全

本报讯 定远县市场监管局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和“党政同责”要求,守正创新、履职尽责,2024年以来,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持续提升。

坚持党政同责、齐抓共管,治理效能不断提升。

发挥县食(药)安委统筹协调作用,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目标考评,每年对全县22个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行督导考核,进一步压实党委领导责任和政府属地管理责任。统筹推动“两个责任”工作机制落地落实。目前全县1712名干部分别包保A、B、C、D食品生产经营主体9453家,实现应包尽包。品牌创建成效明显,西卅店镇顺利通过2023年度“食安安徽”品牌认证评价,荣获“食品安全小镇”品牌称号。食品小作坊“高记糕果店”通过省级“食安名坊”验收。定远县总医院等5家二级医院药房被授予“规范药房”称号。

坚持全面覆盖、系统治理,市场环境不断净化。

强化源头治理。以肉制品、粮食加工品、大桶水、糕点等为重点品种,排查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等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公安局开展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检查肉类产品生产企业6家、小作坊24家,发现并排除问题隐患7条;抽检肉类产品115组,不合格2组。查处肉类产品违法案件22件,移送公安机关1件。检查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265家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风险问题隐患126条。

强化流通整治。根据不同时段食品消费特点,对节日消费量较大的肉制品、酒类、豆制品、乳制品、儿童食品等重点品种以及鲜活农产品、米面粮油等食品开展针对性检查,抽检中高风险食品750余批次。规范特殊食品经营户124家,培育特殊食品示范店46家,其中市级示范店4家。以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为主线,对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购进、验收、储存等环节进行全面检查。检查药品经营、网络销售等经营主体1395家次,清理药品、医疗器械“空壳企业”18家,发现违法违规线索和风险隐患123次,责令整改49家。

强化消费监管。在县两会、令狐山民俗文化节、池河梅白鱼文化旅游节、高中考、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重要时段开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联合县民政局、县消防救援局对全县养老机构、老年助餐点全覆盖开展食品安全检查,保障了老年人的饮食安全。按照“群腐”整治要求,扎实开展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检查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加工制作、食品留样等落实情况。检查学校食堂、配餐企业115家,整改问题隐患159个,立案查处9件,抽检316批次。

强化风险监测。制定年度抽检计划并适时动态调整,围绕节日期间市场消费量大、问题频发、投诉举报多、具有地方传统特色的食品开展靶向监督抽检。联合第三方机构已抽检食品2196批次,抽检结果公示率100%,不合格79批次,相关不合格食品均依法核查处置。完成药品抽检45批次、化妆品抽检13批次。对药械妆不良反应事件和药物滥用进行全面监测,上报药械妆不良反应1640份。

坚持从严执法、利剑高悬,以案为鉴不断警示。

始终保持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把严的主基调贯穿食品药品监管全过程各方面。结合日常监管、投诉举报、监督抽检等渠道深挖线索,拓宽办案领域,定期对案件梳理研判、调整办案思路举措,加强行刑衔接、行纪衔接和案件线索共享,形成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强大合力。今年以来办理涉食品案件402件、药械妆案件104件,移送公安机关3件,有效打击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起到查处一件、警示一片、规范一批的效果。

坚持宣传引导、群防群控,共治体系不断完善。

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3·15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你点我检”等活动11场次,发放倡议书、宣传折页、手册2500余份,张贴宣传画300余张、提示牌600余个。在《中国食品安全报》、省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安徽市场监管杂志》《滁州日报》等媒体发表食品安全相关稿件60余篇,编发工作简报9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及消费者代表开展“统一查,随机检”行动2次,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观调研县检测中心食品检验室、集中配餐企业、学校食堂等场所2次。

(张成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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