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王太新 见习记者马晨晨)10月25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次主任会议,研究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增加议程,听取《滁州市促进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图强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姚志、徐广友、孙永进、贺家平,秘书长胡爱军等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今年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全市各级人大和人大代表要认真学习贯彻。经市人大常委会报市委同意,在即将召开的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增加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议程。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陈宝全作《滁州市促进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报告指出,10月25日上午,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组审议了《滁州市促进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条例(草案修改稿)》。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条例(草案修改稿)》经过十余次修改,充分吸收了有关方面的意见建议,符合我市实际和光伏产业发展要求,比较成熟和完善,同意提请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同时,大家也对部分条款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和建议。之后,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会议,逐条进行审议,形成了《滁州市促进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条例(草案表决稿)》。
王图强等主任会议成员对以上议题进行了充分讨论,同意提请市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
市司法局、工信局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