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全椒县人民法院联合全椒县委政法委、团县委在全椒县城南小学组织开展巡回审判,将一件“帮信罪”案件庭审现场搬进校园,100余名暑期返乡大学生“零距离”“全景式”观摩庭审。
“现在开庭!”随着审判员一声庄严的法槌声响,被告人刘某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正式开庭审理。经庭审查明,2024年3月,被告人刘某某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身份证及手机号提供给他人使用,帮助对方进行人脸识别登录,并非法获利。
庭审总时长1小时,庭审过程井然有序,现场气氛庄严肃静。经过法庭调查,控、辩双方举证,法庭辩论,人民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刘某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其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被告人刘某某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庭审结束后,全椒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结合真实案例,为同学们上了一堂法治课,耐心引导同学们要增强法律意识,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等,依法依规使用个人支付账号,重视个人的信息安全,拒绝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及手机卡。 (熊许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