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谢谢法官,没想到这么快就帮我们解决小孩的抚养费和探望权问题”。申请执行人徐某和被执行人陈某不约而同地向执行干警道谢。近日,全椒县人民法院以“情”为出发点,以“法”为落脚点,坚持情法并用,妥善执结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获得当事人的好评。
2016年7月,申请执行人徐某与被执行人陈某相识,后同居,双方于2017年5月13日生育一女,由于双方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故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徐某与陈某同居期间,因生活习惯等不合,多次发生矛盾,徐某于2020年7月带领女儿离开。后续因抚养费问题,徐某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判决,女儿随徐某生活,陈某每月支付抚养费800元,至其满十八岁时止。但是陈某未按生效的法律文书履行义务,徐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陈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陈某取得联系。“从离开到现在,她连孩子都不给我看一眼,我凭什么给抚养费!”陈某情绪激动,对执行干警吐露了心声。
执行干警考虑到子女探视权是抚养费纠纷案件的关联问题,如果通过强制执行手段办理,不仅容易激化双方的矛盾,而且也会对孩子造成伤害,不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执行干警以孩子健康成长为出发点,耐心给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希望能促成双方和解。几番释法明理和耐心沟通后,徐某和陈某都意识到各自的问题,陈某当场给付抚养费12000元,徐某也同意陈某每月到其住处探望女儿。和解协议签订后,陈某与许久未见的女儿拥抱在一起,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孙选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