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近日,定远县检察院与该县法院共同举行了一场案款返还仪式,现场返还诈骗案被害人汤某某被诈骗资金85000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的办理中看得见司法温情、摸得着检察温度,感受到公平正义。
两院在办理案件的同时积极开展追赃挽损工作,向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徐某某做好释法说理,引导犯罪嫌疑人积极退赃。经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的共同努力,刘某某、徐某某退回全部非法所得。在案件判决生效后,两院积极联系被害人汤某某,告知其被骗款项退还事宜,并于近日返还汤某某全部被骗资金。
(滁州市人民检察院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