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7月22日
第A06版:法治滁州

来安司法局以法治“善为”促基层“善治”

本报讯 来安县司法局发挥职能优势,以“法治之力”助推“基层之治”,为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激活乡村法治细胞。开展“法律明白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程,重点培育一批以村干部、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退役军人等为重点的“法律明白人”和“学法用法示范户”。截至目前,全县共培育847名“法律明白人”、158户“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

二是优化阵地平台,丰富基层法治元素。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为契机,积极拓展法治文化阵地功能,充分发挥法治文化长廊、法治广场、法治宣传栏等法治阵地作用,方便群众在休闲娱乐时学习法律知识。截至目前,该县共有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2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88个,各类法治文化阵地146个。

三是规范基层执法,推动基层依法治理。持续打造汊河镇乡镇综合执法国家级示范点,建强建优基层行政执法队伍,推动执法力量向基层倾斜,举办乡镇行政执法人员专题培训班,严格实施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今年以来,共完成955个行政执法证件年审,130名乡镇人员参加2024年度行政执法证考试。

四是调处矛盾纠纷,促进乡村稳定有序。组建县、乡(镇)、村(社区)三级调解网络,全县12个乡镇、144个村(社区)均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村(社区)每周一次、乡镇每半月一次、县级每月一次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普遍排查,摸清底数,依法及时就地化解,今年以来,开展矛盾排查1600余次,调处案件3900余件。

五是建强村(社区)法律顾问,提高法律服务质效。在实施“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中,推行“一村一人、一村一点、一巷一牌”模式,落实法律服务常态化。法律顾问入驻乡村(社区),每月至少抽出两天时间到村(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开展以来,共接受群众法律咨询5000余人次,参与调解纠纷300余起,代写法律文书200余件,承办法律援助百余件。 (张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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