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7月11日
第A03版:言论

“后备箱放6个西瓜被罚200元”引争议

□胡建兵

近日,“6个西瓜招致200元罚款”的消息在网上引发轩然大波。原来山东一男子驾驶私家车,后备箱里装着6个西瓜和一些蔬菜。不料,一名交警出现,二话不说就开罚单罚款200元。交警给出的理由是:没有营运资质的私家车禁止载货,后备箱里东西太多,构成“客货混运”违法行为。

民众开车到集市上买点瓜果、蔬菜,将之放在后备箱里带回家,或者外出时把行李等放在后备箱里,这都是十分正常的现象,也是私家车后备箱的基本功能。买私家车,就是为了出行和携带东西方便。而山东这一男子因私家车后备箱放了6个西瓜,被警方罚款200元,这位交警称私家车禁止载货,涉嫌“客货混运”。这种理由根本站不住脚,照这一交警的说法,私家车就不应该有后备箱,应该全部封起来,不管是装了什么货,都构成了“客货混运”,实在是蛮不讲理。

从法律的角度来讲,禁止私家车以商业为目的载货无可厚非,但民众自己买点蔬果吃,也算“商业经营”吗?法律法规的目的是有法可依,为了社会和谐稳定,但执法更应该合情合理,不能形式化、教条化,不能随心所欲,不能一刀切,这样才能让人心服口服,才能顺应民心。

不可否认,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私家车不得从事营业性货物运输。这项规定出台的初衷是为了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规范运输市场秩序,保障行车安全。但在实际执法中,如果不考虑具体情况,机械、僵硬地宣读法律条文,往往会出现违背常识和民意的荒唐结果。后备箱放6个西瓜,怎么可能构成危险?如果后备箱放置物品的确存在安全隐患,交警可以进行提醒和劝导,而不是一味地罚款。更为严重的是,这种不切实际、机械、僵硬的执法,无疑会动摇民众对执法单位的信任。

后备箱里装货,如何界定是否构成非法操作、后备箱可以放多少等,似乎并没有明确的执法标准。但不管怎么样,都不能给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留下了灰色地带。如果任意以“客货混行”而处罚人,就等于剥夺了公民合法、正当使用车辆的基本权利。法律是得遵守,但更重要的是要合情合理,得让人心服口服。

当事关人民群众的基本生存需要,执法人员要学会站在人民的角度思考问题,只有法律充满人性温度,执法充满生活气息,司法公正合情合理,人民群众才会真正相信法治、主动拥抱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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