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滁州市整体道路设计规划,修建的S10扬州至淮南高速滁州段涉及我镇涝口村、乌山村、寨山村、梅花村和桥镇村,现将我镇以上村民组内所涉及的道路修建征地范围内坟墓进行迁移,现将迁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
自来桥镇涝口村、乌山村、寨山村、梅花村和桥镇村辖区内高速道路修建项目区内的坟墓。
二、迁坟时限
在以上范围内坟主的权属人需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21日前到所在村的村民委员会按有关规定办理迁坟手续,逾期未迁移的坟墓按无主坟墓搬迁至公墓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单位:自来桥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金鑫
电话:05502276678。
自来桥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