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6月03日
第A06版:法治滁州

建设工程款纠纷 法院调解促平息

本报讯 “法院这样调解有理有据,我们很放心!”近日,琅琊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使得矛盾尖锐、案情复杂的纠纷化解于前端,平息于诉前。

2020年,滁州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工程公司)与滁州某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建设工程公司将案涉工程交由叶某某实际施工。2020年12月,案涉工程验收合格后,经审计竣工结算价为48.62万元。叶某某多次催要工程款无果后,遂将两家公司诉至法院。

案件进入诉前调解阶段,调解员详细了解了该案的来龙去脉。原来,双方当事人对审计结算的分歧较大,无法就工程款金额达成一致意见。眼看双方相持不下,调解员适时提出意见:“鉴于你们双方对审计结算有异议,必须通过工程鉴定才能查清事实,但鉴定不仅周期长且费用高昂,希望你们能慎重考虑。”果然,双方当事人态度开始有所缓和。随即,调解员一鼓作气,与双方当事人就本案的证据材料、工程施工情况进行梳理,最终认定工程款为44.24万元,并促成双方当事人成功达成调解协议。

(谢沈梅 卓 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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