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5月30日
第A03版:言论

“教师退出机制”更能激发教学活力

议论风生

□胡建兵

前不久,北京市丰台区教育理事会上,丰台区相关负责人提出,将探索建立教师退出机制,打破“铁饭碗”,这一话题引发热议。

好的教师进不来,不合格的教师出不去。长期以来,教师行业是否应该引入退出机制,人们对此众口不一。对于“不合格教师”,除其涉及严重的违法犯罪或师德师风问题,暂未有妥善的处理依据或标准。北京曾在2022年印发《北京市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实施方案》,其中提出,要建立中小学教师退出机制,对严重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依法依规依程序撤销教师资格、清理退出教师队伍。但此前各区尚未有明确的退出细则,而此次丰台区探索建立的教师退出机制,则是北京市首个正式公开的中小学教师退出机制。

其实,教师退出机制并非新鲜事物。早在2016年,国家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定期注册制度。这意味着国家层面的不合格教师退出机制将进入实质性实施阶段,中小学教师“铁饭碗”被打破。除此之外,国家在《教师法》中早就提出要逐步实行教师聘任制,《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也明确提出:“加强教师管理,完善教师退出机制。”但受传统观念影响和各种现实因素制约,这一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并没有很好地落实,真正意义上的教师退出机制一直没有完全建立起来。

北京丰台区建立“教师退出机制”,就是要打破教师终身制,让教师队伍有很好的“源头活水”,把个别不符合教师要求的老师清除出去。要求学校加强对教师的年度考核和考核结果运用,对于教师聘期内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聘期结束后学校可不再续聘,或降低岗位等级、调整岗位聘用。对安排到新岗位后年度考核仍不合格的,学校可按规定程序解除聘用合同。对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人员,要求其不得再从事教学工作岗位。

教师应该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学的专家。教师的职责是教书育人,教师的教育情怀、经验与爱心、言传与身教,影响学生理性精神的培养以及认知体系的构建。“退出机制”并不影响教师工作的稳定,但教师退出的“标准”如何确定、谁来决定教师退出等问题,还应该不断进行探索,不能只以学生成绩、升学率或撰写论文等为指标,而是要实行专业同行评价,建立科学的退出机制,要完善执行监督和建立仲裁机制,防止用人单位领导存在随意放人和故意刁难等情况,保障教师权益。总之,“退出机制”能够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让教师更好地发挥教书育人的作用,激发教师的活力,促进教师职业化、专业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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