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15日
第A08版:金融风采

滁州阶段性取消首套房贷利率下限 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本报讯 近期,记者从滁州多家银行了解到,从4月7日起,滁州市阶段性取消辖区首套房贷利率下限,实际利率由商业银行按照市场化、法制化原则,与借款人自主协商确定。目前,全国统一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为LPR-20BP。

记者了解到,此次调整主要是地方根据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机制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自主调节。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建立新发放首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长效机制的通知》,各城市政府可对当地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化进行动态评估。评估期内,销售价格环比和同比连续3个月均下降的城市,地方政府可自主决定自下一个季度起,阶段性维持、下调或取消当地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

记者通过走访了解到,此次调整后,农业银行滁州分行自4月7日起新发放的首套房贷利率可低至3.55%,处于历史低点,更好满足了购房人贷款需求,释放了购房市场活力,大大降低了购房人的支出负担。

滁州皖东农商行有关部门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表示,首套房利率下限取消后,该行将结合市场变化情况,综合考虑客户首付款比例、信用状况、收入情况等因素,调整首套房贷实际执行利率,为居民购房提供更好支持。业内人士分析认为,近期取消首套房贷利率下限是在落实“因城施策”的政策背景下,根据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及时作出的调整,有利于更好地支持刚性住房需求,减轻购房者的财务负担,促进滁州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戴维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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