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02日
第A04版:公告·广告

定远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来安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来自然资规告字〔2024〕3号

经来安县人民政府批准(来政秘〔2024〕27号文件),来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详见明细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本县内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和违法用地正在查处及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者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联合竞买人须同时到指定报名地点共同签署竞买申请书,也可以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指定其中一人作为代表参与竞买。

三、无保底价挂牌出让。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地块的增价幅度为每次50万元或其整数倍。

四、申请人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6日前,到来安县土地储备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并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并有效报价一次。

五、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6日16时整。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5月6日17时前开具《竞买资格确认(通知)书》,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和成交确认地点在来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阳路与双拥路交叉口来安县人防指挥中心联合体三楼)第六开标室。

七、挂牌时间:

2024年4月29日8时至2024年5月8日9时整。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接受书面申请报名,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报名。

(二)本次挂牌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均按地面现状一次性净地出让,有关税费由竞得人按规定另行交纳。

(三)该地块的竞买申请人需事先到滁州市商务部门办理预核准手续。竞买申请人未取得预核准手续的,其竞买申请不予受理。同时竞买申请人需提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该地块的绿地率不小于20%。

九、成交价款的缴纳、出让合同的签订、土地交付及开竣工要求:

(一)地块成交后,地块的竞得人需在10个工作日内与我局签订《出让合同》,《出让合同》签订后30日内必须付清全部成交价款。竞得人在缴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5个工作日内到我局办理交地,我局在30日内将土地移交给竞得人

(二)自出让人土地交付之日起:地块的竞得人必须在6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动工之日起12个月内工程竣工;

(三)未缴清成交价款,不核发《不动产权证书》,也不按成交价款缴纳比例分割办证。

十、本次挂牌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来安县土地储备中心

来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来安县新丰南路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13楼

向阳路与双拥路交叉口县人防中心联合体3楼

联 系 人:胡玉学 李磊

联系电话:0550-2350217 5685909

十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来安县土地储备中心

(一)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安县支行

账号:9340 0001 0043 9789 15

(二)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来安县支行

账号:2033 4112 2001 0000 0202 051

(三)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安支行

账号:3400 1737 2080 5041 0040

(四)开户行:中国银行来安支行营业部

账号:1827 7417 9522

(五)开户行:安徽来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阳支行

账号:2001 0046 3560 6660 0000 012

来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2日

地块编号 地块 位置 地块面积土地 用途 容积率建筑 密度 建筑限高(米)投资 强度 要求 (万元/亩) 出让 年限(年) 起始价 (万元) 竞买 保证金(万元) 土地估价报告 备案号 平方米亩LASZ2024-7 341122202001 GB00013 W00000000 张山镇G345国道南侧27504.13商服 (加油站) ≤1.0≤40%18-405135133401224 BA0009

定自然资源公告字〔2024〕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定远县人民政府批准,定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下列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进行公开出让。现就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宗地位置、规划指标、起叫价、保证金及出让年限

宗地一:编号为CR2023-12号,位于炉桥镇八一大道南侧,八一中学东对面。宗地四至范围为:东至居民区;南至空地;西至居民区;北至八一大道退让红线。宗地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出让用途为:商业用地。面积1125.81平方米(合1.69亩)。地上1幢建筑物面积:523.5平方米。依据县乡村振兴规划委员会2023年第5次会议审定的规划设计条件(定规通字〔2023〕47号)。

宗地二:编号为CR2023-13号,位于炉桥镇迎宾路与前进街交叉口东北角。宗地四至范围为:东至土产公司中转站及盐业公司;南至炉桥镇迎宾路;西至炉桥镇前进路;北至围墙外围至居民区。宗地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出让用途为:商业用地。面积1400.92平方米(合2.10亩)。地上3幢建筑物面积:2073.7平方米。依据县乡村振兴规划委员会2023年第5次会议审定的规划设计条件(定规通字〔2023〕48号)。

具体情况见下表:(详细规划指标及出让要求请在政府网站下载并阅读出让文件)

二、竞买人资格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报名竞买。

(二)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和违法用地正在查处及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者不得参加报名竞买。

三、申请竞买需要提供的资料

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资料:⒈竞买申请书;⒉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⒊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⒌申请人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⒍竞买保证金票据;⒎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⒏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

四、公开出让方式

CR2023-12、CR2023-13号宗地以拍卖转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并设有底价,不达到底价不能成交。至拍卖竞买报名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并缴纳竞买保证金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上的,以拍卖方式出让。至拍卖竞买报名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并缴纳竞买保证金未达到三家的,出让方式由拍卖出让自动转为挂牌出让。本次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底价,由县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另行研究。

(一)拍卖出让

⒈CR2023-12、CR2023-13号宗地参加拍卖竞买人报名、缴纳保证金开始时间2024年2月29日8时,截止时间2024年3月19日17时。

⒉至拍卖竞买报名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并缴纳竞买保证金达到三家(人)或三家(人)以上的,出让人组织出让拍卖会。至拍卖竞买报名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并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未达到三家(人)或三家(人)以下的直接转挂牌出让。无人报名参加竞买的视为流拍,出让人重新组织公开出让。

⒊拍卖会时间2024年3月20日上午10时整。

⒋拍卖会地点:定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室(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六楼会议室)。

⒌拍卖出让成交结果现场公布,并由出让人与竞买人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本次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底价,由县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另行研究。

(二)转挂牌出让

⒈CR2023-12、CR2023-13号宗地至拍卖方式竞买报名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并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未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下的直接转挂牌出让。

⒉挂牌竞买,报名、缴纳保证金开始时间2024年3月20日8时;截止时间2024年3月29日17时。

⒊挂牌报价时间:2024年3月20日9时至2024年4月1日10时止,挂牌竞买报价的截止时间以现场公证部门确认的时间为准。如挂牌竞买报价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要求现场竞价的,可由招拍挂主持人、公正人员组织现场竞价,并以叫价最高者确定竞得人。挂牌出让报价期间至转挂牌出让报名截止时间,接受新的竞买人报名参加竞买。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并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可以直接参与挂牌报价活动。

⒋挂牌竞买报价、竞价地点:定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室(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六楼会议室)。

⒌挂牌出让成交结果现场公布,并由出让人与竞买人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本次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底价,由县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另行研究。

五、成交价款缴纳

(一)CR2023-12、CR2023-13号宗地竞得人自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土地竞得人延迟交纳价款的,延迟部分按每日1‰向出让人交纳违约金。

(二)土地出让成交价即为该地块的成交地价款,土地使用权契税及相关部门收取的税费(不限于公告费)由竞得人另行缴纳。

六、宗地移交方式

CR2023-12、CR2023-13号宗地竞得人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后,出让人30日内现状净地交付土地。地块及周边市政配套均为现状。宗地内地形高程、宗地周边供水、排水、供电、道路等基础设施均以成交时现状为准。移交宗地后如竞得人需要平整场地、迁移(或改线)场地内管线、杆线(电线、电缆、光缆等)等,所有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规划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七、开竣工约定

CR2023-12、CR2023-13号宗地自土地移交之日起1个月内须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12个月内须全部建设完工。土地竞得人未按期开竣工的,每延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土地出让总价款的1‰违约金。

八、其他特别约定

(一)土地竞得人须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条件和县规委会审议的方案规划建设。

(二)竞买申请人申请竞买时须按照土地、房屋建筑物总保证金价款缴纳竞买保证金,参加竞买人须对土地、房屋建筑物进行同时报价、同时竞得,不得分开报价。参加竞买人报价时只对出让的土地按增价幅度的要求进行增价报价,房屋不设增价幅度。

(三)出让成交后,土地、房屋竞得人如需对宗地内重新建设的,须编制建设规划方案上报乡村振兴规划委员会审议,并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四)土地、房屋竞得人对保留的建筑物,须按照房屋鉴定报告要求,进行加固处理,并重新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符合房屋安全性要求后,方可使用并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九、本次出让由定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定远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具体承办,并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联系地址:定远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联系电话:0550 4888621

联 系 人:徐梦静、程少军

邮政编码:233200

竞买保证金账户一:定远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远县支行

账 号:188760221501

竞买保证金账户二:定远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土地出让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定远县支行

账 号:20334112500100000169402

竞买保证金账户三:定远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远县支行

账 号:934009010033516148

定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2月29日

宗地序号出让土地面积 ㎡(亩) 规划用途主 要 规 划 指 标出让年限 (年) 出让方式起始价 (万元) 竞 买保证金 (万元) 增价幅度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物要求(限高)CR2023-12 及1幢建筑物 1125.81平方米 (合1.69亩) 商业用地≤1.8不大于65%不小于5%24米以内40拍卖转挂牌124.36124.3620CR2023-13 及3幢建筑物 1400.92平方米 (合2.10亩) 商业用地≤1.8不大于65%不小于5%24米以内40拍卖转挂牌279.57279.5720

2024-04-02 来安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 2 滁州日报 content_110857.html 1 3 定远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