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南谯区近年来深刻领会和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一引领、两环节、三机制”的“123”工作法,有力化解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各类矛盾,实现高效便民和公平正义“双赢”。2023年,区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委会受理案件307件,调解成功288件,其中含5万元以上或有亡人事故的疑难案8件,调解成功率达94%,满意度99%。
坚持“一个引领”。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引领,以人民调解方式妥善化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设立调解委并配备专职调解员两名,专门调解道路交通损害赔偿纠纷。不断完善调解流程,充分发挥交警大队、区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专职调解员的作用,前移关口,合力促进道路交通事故矛盾纠纷高效公正化解。
抓实“两个环节”。注重源头预防环节和诉前调解环节,积极开展交通劝导志愿服务,组织各地各有关单位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面对不同类型的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线下和线上快捷高效受理,力求诉前完成调解,减轻双方当事人诉累,提高司法效能。
落实“三个机制”。创新建立“三机制”,最大限度发挥区道路交通矛盾调解委的职能作用。落实“公调对接”机制,调委会与交警一大队合署办公,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由市交警大队先期处警,符合人民调解范围的,在出具事故认定书后及时移送至调委会。落实“保调结合”机制,协调保险公司认可调委会的调解协议在理赔环节的法律效力,提高事故处理效率,促进人民调解工作在更大空间发挥作用。落实“诉调对接”机制,对经调委会调解的协议法院出具司法确认书,增强人民调解协议的执行力,使问题的解决合法有效。
(范帮俊 杨读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