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3月07日
第A03版:西涧论坛

基层如何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

贡发明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要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是确保管党治党真正严起来、紧起来、实起来的有效保证。近年来,基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严格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扎实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协同、落地生根。实践探索证明,不断提高基层全面从严治党质量和水平,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必须一以贯之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

一、存在问题

一是责任制内容不够客观全面。目前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体系中,责任是核心内容,但对责任主体、责任划分、责任履行、责任督查等内容涉及较少。虽然明确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但又相对笼统,大多数没有具体责任清单,可操作性不强,不利于基层贯彻执行和客观考核评价。

二是权责不够对等一致。各地普遍强调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但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着不平衡问题。一方面,存在责任划分不均衡问题。对各级党组织责任强调得比较多,对党委职能部门责任强调得少;对“一把手”责任强调得比较多,甚至将党组织集体责任都归为“一把手”个人责任,但对班子其他成员责任强调得少。另一方面,存在权力和责任不对等问题。例如,实行垂直管理单位,管理权和用人权往往在上级部门,而党建责任则在地方,权责不对等容易造成管党治党盲区。

三是落实责任制存在短板。比较重视责任分解和考核,但对责任履行、督查、评价、追究等环节比较笼统和模糊。各环节相对独立,缺乏整体性、配套性。一些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还有短板和弱项。比如,责任制落实逐级递减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有些事业单位、市直单位二级机构、基层站所以及乡镇、村(社区)存在“中梗阻”问题。

四是责任制考核存在形式化现象。大部分地方和单位缺乏必要的制度约束和机制保障,一般是年初布置、年底考核,年中督查较少,导致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有的地方对责任制考核存在形式化和简单化现象,不开展专项考核而是纳入综合考评,权重分值偏低;有的地方虽建立专项述职制度,但对问题整改销号缺乏跟踪督查和反馈;有的地方对考核结果运用不够,对履职不到位问责不力,考核与考核结果的运用存在“两张皮”现象。

二、对策建议

一是健全清单式责任分解机制。制定关于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的具体实施办法,依法配置权力和职能,完善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等制度,健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链条。严格对照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制要求,建立责任划分、界定和细化机制,差别化制定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既要体现全面性,又要体现差异性,从根本上解决责任模糊问题。

二是健全常态化责任落实机制。加强顶层设计,做到统筹兼顾、系统集成,创新“四责协同”机制,推动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贯通联动,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同考核同问责,完善管党治党责任落实长效机制。

三是健全精准化责任督查机制。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常态化督促检查制度,用好约谈、述责述廉、巡视巡察、派驻监督等方式,聚焦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善于抓住关键环节,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确保管党治党各项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

四是健全科学的责任考评机制。制定科学有效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考核办法,解决“责任评判不准”问题。统筹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基层党建工作等方面考核,建立健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考核制度。修订完善检查考核的评价标准、指标体系,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和程序。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考核结果与领导班子综合评价、干部选拔任用、绩效考核、评先选优、责任追究等挂钩,以科学管用的考核考评倒逼责任制落实。

五是健全规范的责任追究机制。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要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把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着力提高问责的政治性、精准性、实效性。用好问责这个“撒手锏”,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有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落地生根。

三、提升治理效能

一是强化引领保障作用。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必须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结合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视巡察发现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政策性创新问题,压实相关地区、部门主体责任,推动堵塞漏洞、倒逼深化改革、完善制度机制,以监督治理效能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是强化责任担当。强化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扭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要因地制宜,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及时将成熟做法、成功经验转化为制度规范,坚持权力、责任、担当相统一,逐步完善倒逼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的制度体系,并通过加强日常监督、深化巡视巡察、严格追责问责,不断拧紧责任“螺丝”,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三是深度融入基层治理。构建全覆盖的责任制度和监督制度,持续推进监督深度融入区域治理、部门治理、行业治理、单位治理,保障监督在发现问题、坚守底线、防范风险上的重要作用,推动监督与解决基层实际问题、提高基层治理水平深度契合、相互促进,不断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是健全制度执行机制。“徒法不足以自行。”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要把执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情况作为党委(党组)党建述职、各级党组织负责人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考核、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重要内容。加大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力度,坚持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开展常态化监督,严密防范违反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行为。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的问责机制,聚焦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执行情况,坚持“一案双查”,严肃、精准、规范、慎重问责,以有效问责强化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执行力,着力将制度优势不断转化为治理效能。

(作者单位:明光市纪委监委)

2024-03-07 2 2 滁州日报 content_109532.html 1 3 基层如何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