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月31日,南谯法院依法对一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严厉打击其逃避执行的违法行为,有效维护了司法权威。
2017年,张某以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分12次共向周某借款560余万元,2018年张某偿还150万元,尚欠410万元未给付。周某多次催要,张某以经营困难为由,拒不偿还剩余借款。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张某东躲西藏规避执行。执行法官依法将张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高消费。1月31日,执行法官接到申请执行人线索举报,称被执行人张某正在山西省长治市某公司上班,请求法院出警拘传。执行法官立即组织两名执行干警驱车赶赴该地,历经980公里的路程终于到达长治市该公司办公楼。执行法官向公司工作人员出示证件后,希望工作人员配合法院执行,将张某的行踪告知法院。但该公司员工李某却以未见到张某为由试图搪塞。后执行干警发现该公司员工宿舍大门上锁紧闭,员工李某称自己打不开宿舍门并不知道智能锁密码,企图拖延时间帮助张某规避执行。经过执行法官劝导这才打开大门,成功找到躲避在宿舍里的被执行人张某。
执行干警将其控制住后,张某以配合执行为幌子与执行法官交谈时,利用对地形熟悉的条件翻窗逃走。执行干警立即追赶,将在逃跑时不慎摔倒的张某抓住,“现在法院对你强制拘传!”执行法官严厉地说道。拘传回院后,执行法官督促张某尽快履行法律义务。但张某仍声称自己无法偿还借款。见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且跳窗逃跑的恶劣行为,法院依法作出对张某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决定,将其送进拘留所。(吴丽君 王露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