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月18日电(记者刘 慧)金融开放是我国金融业改革发展的重要动力。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主动有序推动金融业开放,持续拓展金融开放的广度和深度。
取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投资额度限制,取消银行、证券、基金管理、期货、人身险领域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取消企业征信评级、信用评级、支付清算等领域的准入限制,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
新时代以来,中国金融业高水平对外开放步稳蹄疾。近年来,金融领域先后推出50多项开放措施,一系列开放举措助力加快形成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全面开放新格局。
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9月末,来自52个国家和地区的202家银行在华设立了机构。从2020年至2023年9月末,在华外资银行增(注)资总计达187.3亿元。截至2023年11月末,已有1115家境外机构进入中国债券市场,持债规模3.54万亿元。
人民币国际化稳中有进。环球银行金融电信协会(SWIFT)数据显示,2023年9月,人民币在全球贸易融资中占比为5.8%,同比上升1.6个百分点,排名上升至第二位。
近期,首家自设立起就由外资股东全资控股的证券公司——渣打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外商独资企业联博基金陆续获得中国证监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成为我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不断深入的生动写照。
据了解,截至目前,自2020年取消外资股比限制以来,中国证监会已批准20家外资控股或独资的证券期货基金公司。
首家外资控股证券公司、首家外资独资寿险公司、首家外资全资控股期货公司、首家外资全资控股公募基金公司……近年来,多个“第一”陆续诞生,正是中国金融开放连出实招的结果。
展望未来,以制度型开放为重点,推进金融高水平开放步伐将加快。从金融管理部门释放的信号看,中国将进一步完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构建与金融高水平开放要求相适应的监管体系;进一步探索对外资机构的差异化监管,支持在华外资机构更加全面、深入参与中国金融市场,引导外资金融机构集聚发展,更好服务实体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