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滁州市纪委监委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坚强领导下,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认真落实“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目标要求,立足职能职责,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教育、医疗、社会救助、村级集体资产管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五个方面,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问题,监督推动属地及主管部门精准施策、源头治理,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23年,全市共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252件,处理334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217人。
深入整治村级集体资产运营管理方面突出问题。印发《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方案》,把村级集体资产运营管理方面突出问题作为整治重点内容,紧盯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发包、租赁、拍卖等关键环节,严肃查处相关问题55件,处理84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39人;追缴追回资金71.52万元。督促主管部门开展村级资产摸底排查,共新增建账管理资产额9862.5万元,新增建账管理资源面积2769.2亩。督促主管部门加强扶贫项目资产、乡村振兴资金监管,共排查项目及资产6827个,发现并整改问题13个。督促严格执行村委会与村集体经济组织“账务分设”制度,委托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对96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审计,发现问题303个,已全部整改完毕。
深入整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方面突出问题。印发《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专项监督工作方案》,紧盯补贴资金发放不精准、该享受未享受、违规享受、公示公开不到位等问题,开展数据比对、专题调研、督查检查,严肃查处挤占挪用、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违纪违法行为。2023年,开展相关专题调研4次,开展相关监督检查41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23个;查处相关问题13件,处理28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0人;追缴追回资金19.57万元。
督促主管部门搭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系统平台,建立完善“自查—互查—整改”监管机制,会同主管部门深入基层一线,检查资金发放、存折换卡、二维码推广、补贴公示等情况,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23个,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安全发放。2023年,全市通过社保卡发放惠农补贴资金313975.91万元,占资金发放总额89.52%。
深入整治医疗领域“微腐败”。印发《医疗领域突出问题纠治专项监督方案》,聚焦责任落实、从严管理和服务群众三方面精准发力,监督推动卫健部门扎实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开展廉洁从业专题教育130余场次,组织300余人现场旁听医药领域职务犯罪案件法庭庭审,强化思想感召,指导开展自查自纠工作。2023年,全市共查处医疗卫生领域腐败问题11件,处理13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0人。
聚焦群众投诉集中事项,开展行业作风暗访20余次,发现问题23个,监督推动公立医院优化门诊服务流程、简化就诊检查预约、建立急危重症患者“绿色通道”等,进一步提升服务质效。聚焦医保基金使用管理,会同卫健、医保等部门,检查医药机构1995家次,约谈289家次,暂停27家,解除协议21家,查处医药机构违法违规问题39个。
深入整治教育领域“微腐败”。印发《教育领域突出问题纠治专项监督工作方案》,明确监督重点、步骤措施和工作要求,针对师德师风方面问题,严肃查处并通报有关违规问题6件6人,督促主管部门举一反三,加强监管,同时注重正向引领,开展先进典型巡回演讲等活动。针对教育乱收费问题,会同教育、财政等部门抽查中小学校、幼儿园51所,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7份。针对“校园餐”安全问题,督促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管理机制,会同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抽查有关供餐场所138家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9个。针对招标采购方面问题,紧盯资料订购、校服采购、营养餐配送、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科学研判、靶向发力、精准处置。2023年,全市共查处教育领域腐败问题15件,处理16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4人。
深入整治社会救助领域突出问题。印发《关于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应享未享”“重复享受”“违规享受”等为监督重点,推动主管部门充分运用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定期开展社会救助对象信息比对,建立问题清单,全面核实了解,做到精准认定、精准救助。2023年,全市调出低保对象15790人、特困供养对象1823人;新纳入低保对象11317人、特困供养对象1200人,实施临时救助12177人次。紧盯社会救助领域“人情保”“关系保”等突出问题,拓宽线索渠道,组织开展交叉互查、专项督查,严肃查处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问题。2023年,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监督检查36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51个;查处相关问题13件,处理16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4人;追缴追回4.51万元。
(滁州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