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王 旭 全媒体记者张开兴)为有效整合县域碎片化调解资源,全椒县于2017年4月在全省率先成立县级矛盾调解中心。该县在推行“县矛盾调解中心”经验做法的基础上,注重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调解贯穿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始终,努力以“小调解”推动“大治理”。
夯实阵地建设。聚焦“四有”,调剂1000平方米办公用房作为县级调解中心工作场所,设置受理分流、会商研判等9个功能室,推进调解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方案》等7个规范性文件,健全完善会议培训、案件讨论、工作督查等机制。
推动调解提效。针对基层群众寻求调解“该找谁”“手续繁”等问题,坚持便民利民,简化调解手续,制定县矛盾调解中心调解流程清单,形成受理、调解、司法确认、民(商)事立案、法律援助、诉讼审理等“一条龙”工作程序,再将调解事项分流交办给各调委会或联办部门,实现矛盾纠纷有人收、有人办。涉及多部门、跨领域的矛盾纠纷协调难问题,采取集中联办的方式,加强与公安、法院、检察院、信访等部门沟通协调,避免群众“多头跑”。
凝聚工作合力。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化解社会矛盾的第一道防线作用,着力在全县构建以访调对接、诉调对接、警调对接、县镇联调为支撑的“1+4+N”大调解格局。有力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化解矛盾和信访纠纷中的前置作用,注重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派驻式”“在线式”诉调对接平台模式解决纠纷,实现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面的有效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