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2月4日,天长市人民法院开展涉民生案件和其他小标的案件集中执行专项行动,有效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及时实现,充分展现了天长法院执行的力度和速度。
“法官,您说得对,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我现在确实有困难,可以找亲戚凑钱先还一部分,还请法官再做做工作。”申请执行人李某与被执行人赵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分期还款协议。因赵某一直未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李某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赵某陆续还款12万余元后,对剩余款项迟迟没有还款意向。
当天一早,执行干警将尚在被窝中的赵某拘传回法院。经过耐心释法说理,赵某态度有所“松动”,表示其工厂还在生产,需要支付工人工资、水电费等生产费用,资金压力大,希望能给予一定宽限期。鉴于赵某有还款诚意,执行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由赵某先支付5000元,余款和李某达成和解协议。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申请执行人王某与被执行人张某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车辆承包协议书》、张某赔偿王某损失20334元。后张某拒不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王某申请强制执行。该院多次敦促张某履行义务,张某一直未履行,并对执行法官避而不见、躲避执行,因无法找到其住处和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陷入困境。为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执行干警请求公安部门协助,借助此前建立的“查人找物”联动机制寻找张某线索。
12月4日,根据公安提供的线索,执行法官在工地找到了张某并拘传回院,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向张某释法明理,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在惩戒措施的强大压力下,张某一次性向王某支付了全部赔偿款,案件执行完毕。
截至当日19时,本次统一行动共查找被执行人13人,拘传被执行人10人,拘留1人,执结案件5件,执行和解案件8件,共执行到位77万元。 (李炳旺 陈思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