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3日
第A02版:综合新闻

从“一个试点”到“一批品牌”

——全椒县坚持党建引领探索基层治理新模式

全媒体记者王琼 霍娟 见习记者陈果

11月16日,初冬时节。记者来到全椒县石沛镇大季村,见到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李辉。他正忙着向来自全省各地的150多位基层居委会、村委会主任们介绍全国村民自治示范村大季村的经验。

从“试点”到“示范”。经过6年建设,大季村探索出了一条乡村治理特色之路,也从全国村民自治试点村跻身为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

从“一个示范”到“一批品牌”,大季村是全椒县基层治理的一个缩影。近年来,该县在借鉴推广大季村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坚持党建引领,不断探索乡村治理新路径,形成了一批适合社区、村特点的“乡里乡气”治理新品牌,走出了一条具有全椒特色的基层治理创新之路。

第一次见到李辉,是在2017年5月,当时大季村被列为全国村民自治试点,系全省唯一试点村。当时,记者见证了该村卧龙新村片村民理事会第一次村民选举大会:在村委会二楼会议室里,村民们在一张张红色的选票上,写下了村民理事会成员的推荐人选。当天上午,该村33个村民组共选出了11个理事会成员。

2018年6月,时隔一年,记者再次来到大季村回访。当时的李辉很忙:协调道路征迁、查看村里夏收夏种、协调邻里纠纷、建设基础设施……一刻不得停的他刚跟记者聊了一会,就忙着出去处理村里的事了。

时光如白驹过隙。5年之后,记者又来到大季村。手里抱着一个茶杯的李辉,在送走了前来学习参观的客人后,笑着告诉记者:“现在村里可以说很‘闲’了,土地全部流转了,村民们住上了安置房,村里的环境提升了,邻里之间又很和睦,老百姓的日子越过越红火!”

“闲”字的背后,折射的是国字号乡村治理示范村的成功。自2017年大季村被确认为安徽省首个全国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单位以来,该村成立了村民理事会,实现村级事务让村民说了算,探索出“谁来治理”“依何治理”“如何治理”的对策,引导村民合理表达诉求、有序参与基层治理新模式。

在一件件大大小小的村级事务面前,村民有了参与权、话语权、决定权,真正激发了他们的主人翁意识和参与村级事务的热情与动力,使得政策落地更加顺畅,为民服务更加直接,基层治理更加有效。

作为全国村民自治试点村、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大季村的村民自治经验成功后,全椒县开始在各基层单位因地制宜开展推广、复制、探路、创新。襄河镇的“幸福里调解超市”、古河镇的“三治三和”乡村治理模式、石沛镇的“1+4+N”乡村治理模式、武岗镇的“党员积分卡”、马厂镇的“三民共进”助推乡村治理……一批接地气、聚人气的村民自治模式、新品牌在椒陵大地遍地开花。

石沛镇的联盟村就是其中之一。联盟村作为省级城乡社区协商示范点,始终坚持党建引领,积极探索“1+4+N”乡村治理模式,在村党总支的领导下,充分发挥村民理事会、片区党小组、党员、群众的作用,切实把农村党支部的触角延伸到每一个村民小组、每一个农户,做到为民解难、为民解困、为民解忧。

在联盟新村村民集中安置点大山新村里,有一间“村民说事室”。无论是村里的“大事小事”、邻里的“家长里短”,还是群众的“牢骚苦水”,村里人都可以来这里说一说,也可以向村民理事会“发难”。

“让群众把心里话说出来,把矛盾化解掉,这个‘村民说事室’的作用就算是发挥出来了。”联盟村党总支书记石玉龙说,村民说出自己的诉求愿望,村“两委”、村民理事会立马领办、解答,进一步增强了村民的主人翁意识,乡村治理真正实现了“全村总动员”。“1+4+N”乡村治理模式也成为干部与群众之间的连心桥,延伸了村“两委”工作的“触角”,“理”活了农村基层组织的“神经末梢”。

“在借鉴推广大季村全国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各镇村纷纷开展乡村治理的新探索,推进村务公开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高了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也提高了基层治理社会化、法制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全椒县民政局局长罗林红表示,该县坚持党建引领,把基层党建的政治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的工作优势,坚持工作力量下沉,形成了“村委会—协商委员会—村民理事会—农户”的新型自治架构;坚持“大事六个事、小事两步走”协商流程,探索推进“居民会客厅”建设,逐步建立了一套具有全椒特色的基层治理体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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