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建兵
前不久,福建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美丽家园住宅区环境保护规范宁静小区》的地方标准。值得关注的是,针对小区常见的噪声污染源,该标准首次明确了小区广场舞时间、音量及位置等管控要求。
所谓“宁静小区”,是指通过噪声污染控制,声环境质量达标、居民满意度较高,能为居民生活居住、学习办公提供安静人居环境的小区。民众日常在自己家里休息肯定都需要一个安静的环境,如果受到噪音的污染,那肯定会影响自己的心情和休息。在小区里,民众常常会听到一些噪音。如:猫狗叫、孩子的哭闹声、装修声、音乐声、唱歌声,广场舞音响的嘈杂声、附近店铺喇叭吆喝声,建筑工地的轰鸣声,还有一些家庭搞婚丧嫁娶发出的各种声音等,这些声音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居民居住环境和日常生活,也容易引发各种矛盾和冲突。面对噪声的侵袭,很多人却选择了忍受和沉默。
今年5月底,厦门市被生态环境部确定为第一批“宁静小区”试点创建城市。为此,厦门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美丽家园住宅区环境保护规范宁静小区》地方标准,这意味着厦门市“宁静小区”的评价指标体系正式建立,小区声环境质量的考察监测及“宁静小区”评价方法“有据可依”,对于指导和推动“宁静小区”创建十分必要。
厦门市发布的“地方标准”,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和《厦门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厦门市绝大多数居住小区属于声环境功能区2类,执行昼间不高于60dB、夜间不高于50dB的噪声限值。具体噪音事项上,也有分类标准。如,广场舞音响设施不得朝向噪声敏感建筑,远离最近噪声敏感建筑至少25米,音量不高于75dB,活动时间不得早于早上7点、不得晚于晚上9点。有了明确的地方标准,跳广场舞时大家都有章可循。一旦因噪音发生矛盾纠纷,谁对谁错一目了然,有助于相关部门进行公正处理。
身处繁华喧嚣感受车水马龙时,也会在不经意间受到各种噪音干扰,这时候,宁静的小区就是隔绝外界噪音的港湾。有了标准,关键在落实。厦门市依托新出台的“地方标准”,清楚规定小区声环境质量的考察监测方法及“宁静小区”评价方法,包含小区基本条件、物业管理、设施建设、公众参与等四个方面。其中,基本条件为约束性指标,必须全部符合。物业管理、设施建设、公众参与作为评分指标,指标项目26个,总分100分,得分≥85分视为达到“宁静小区”要求。居民满意度也是一大考核重点。该评价指标体系首次以约束性指标+评分指标的方式综合开展评价,将声环境质量达标、居民满意度≥90%作为约束性指标,具有一票否决的作用。建立“宁静小区”评价指标体系,通过考察监测等对“宁静小区”进行考评,督促更多的小区建成“宁静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