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韩 兰 全媒体记者张开兴)近年来,我市认真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充分发挥行政复议高效便捷、便民利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对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工作,采用系列措施助力营商环境高质量发展。
畅通复议渠道。对涉企的行政复议案件,实行“应收尽收”“存疑先收”,开通矛盾纠纷化解绿色通道,当场进行初步审核后,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即予以受理,对部分材料缺失的涉企复议申请,实行一次性告知及先受理后补正,切实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提高办案质效。推进涉企复议案件“分类快处”,做到实地调查“应查尽查”、听证“应听尽听”。对具有较大社会影响、涉及难以把握的专业性技术性问题的重大、疑难、复杂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坚持集体讨论和专家咨询论证相结合。加大市场监管、工程建设等涉企行政复议案件的审查力度,倒逼源头规范涉企行政执法。
注重化解行政争议。运用调解方式实质性化解涉企行政争议,对调解更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案件,坚持应调尽调、能调则调。对于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主动与行政机关沟通协调,反映企业诉求,推动行政机关优化行政处罚裁量尺度或执行方式。
加强执法监督。复议机关秉持“包容审慎”工作理念,对不符合规定的处罚行为“应纠尽纠”。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职能,强化对选择性执法、合法不合理、程序违法等执法问题的监督,规范涉企执法行为,及时纠正行政机关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力求达到“办案一件,规范一片”的效果。
深化涉企法律宣传。主动联系访问企业,了解企业服务需求,深化“复议稳企”“上门送法”等措施,不断提高服务精准化,降低企业解纷成本,帮助企业规范合同文本,有效防范化解经营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