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李 丽 全媒体记者张开兴)近年来,来安县司法局不断聚焦群众法律服务需求,持续深化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实现了村(居)法律顾问服务三升级。今年以来,该县村(居)法律顾问共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200人次,开展法治宣传150场次,参与人民调解540余人次,修订、完善村规民约35条,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了有力支撑。
夯实基础,确保覆盖由“有形”到“有效”。推行村(居)法律顾问聘任“双选”机制,顾问村、法律顾问根据实际需求提出意向选择,经综合考量后,确定法律顾问人选。大力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公示和宣传,组织和鼓励法律顾问,充分利用农村集市、村民会议、成功案例等途径开展法治宣传。
提升效能,力促服务由“被动”到“主动”。推行顾问服务量化机制,鼓励农村法律顾问发挥专业优势,主动参与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在各村(居)宣传栏公示村居法律顾问值班表,定期到村(居)解答村民法律咨询,宣传农村常用法律法规,参与矛盾纠纷调解,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专业的法律服务。
激发潜能,推动管理由“常态”到“长效”。建立日常管理、考核长效机制,推动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有序开展,加强法律顾问业务培训,提高做好农村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巧用外部监督力量,开展法律服务满意率调查,不定期回访听取意见建议,打造高标准法律顾问队伍,把村(居)法律顾问的名片越擦越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