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12日
第A07版:综合新闻

天长公证处开展执行款物提存保管业务

本报讯 近日,天长市公证处向天长市人民法院出具了第一份执行案款提存公证书,这是9月7日天长市“府院联动”第一次联席会议后办理的首件公证参与人民法院的司法辅助业务。

为进一步解决因领款人无法联系、案件中止执行等原因导致的执行案款发放问题,切实提高执行案件办理效率,天长市人民法院、天长市司法局联合印发《关于执行款物公证提存保管的实施办法(试行)》,为执行案款公证提存的顺利开展打下坚实基础,率先启动执行款物公证提存保管新模式。

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执行案款发放是执行工作的最后环节,因领款人无法联系、申请执行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原因导致的执行案款发放难问题成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难点、堵点、难点。天长市人民法院与天长市公证处反复磋商,明确了需要进行提存的执行案款范围、“一案一账户”生成、执行案款的发放和领取等内容制定了《关于执行款物公证提存保管的实施办法(试行)》。该机制创新解决了原有制度下执行案款因特殊原因处理难的问题,有效提高了法院的执行效率和执行质效,保障执行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曾庆文)

2023-10-12 2 2 滁州日报 content_101401.html 1 3 天长公证处开展执行款物提存保管业务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