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法规政策问答(六)
问题24:业主买了车位为什么每月还要交车位管理费?
物业公司收取的是车辆停放服务费。车辆停放服务费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用于车位、车库的公共设施设备运行的能耗及维护、保洁、秩序维护、管理服务人员费用以及法定税费等费用。无论业主的车位是购买的还是租赁的,只要物业公司按照合同(协议)约定提供车位公共环境、设施设备维护服务,车位使用人均应交纳车辆停放服务费。
开发商未出售或者未附赠的车位、车库,车辆停放服务费由开发商承担。
车辆停放服务费一般不包括车辆保管服务。业主对车辆停放有保管要求的,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另行签订保管服务合同。
问题25:物业管理区域内车辆停放服务费如何确定?
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物业服务合同收取车辆停放服务费。车辆停放服务费的具体标准,由价格行政管理部门会同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车辆停放服务费单独列账,独立核算。业主委员会应当对车辆停放服务费的收支情况进行监督,并向业主大会报告。
问题26:关于物业区域内车位租金有哪些规定?
车位租金是车位所有权人或管理者将车位采取租赁方式,出租给使用人所收取的费用。开发商未出售或者未附赠的车位、车库出租,租金的基准价与浮动幅度由设各县(市、区)发展改革(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制定。具体收费标准由开发商在规定的基准价与浮动幅度范围内和车位使用人合同约定依法配建的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用作停车位的,租金的基准价与浮动幅度由设各县(市、区)发展改革(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物业管理、人防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制定。具体收费标准在规定的基准价与浮动幅度范围内确定。
问题27:交房时交纳的物业维修资金包含哪些用途?
该资金叫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是指由业主交存的用于国家规定保修期满后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工程的专项资金。该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改造。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需要维修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问题28:小区内公共收益如何分配?
业主大会成立前,物业服务企业根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利用业主共有部分、共用设施从事广告等经营性活动的收益,应当单独列账,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业主大会成立后,利用业主共有部分、共用设施从事广告等经营性活动的,其收益按照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决定、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使用;没有决定或者约定的,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市住建局物业科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