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9月13日
第A02版:综合新闻

物业大讲堂

物业管理法规政策问答(三)

问题10:业主委员会的法定职责有哪些?

(1)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决议;

(2)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业主委员会工作和物业管理实施情况,报告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和公共收益的分配与使用情况;

(3)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4)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5)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6)督促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7)组织和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

(8)调解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等方面的纠纷。

问题11: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的法定文件有哪些?

(1)(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2)(临时)管理规约;

(3)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4)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

问题12: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法定禁止行为有哪些?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业主委员会不能正常开展工作的,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对业主委员会进行调整。

问题13:《关于加强党建引领 推进“红色物业”建设的工作通知》出台的背景及对业委会组建的要求是什么?

实践中,小区业委会规范化建设存在很多亟待改进的问题,如业委会成员对自身职责认识不清,不作为或乱作为;选举机制不完善,业主在对候选人不了解的情况下被动参与投票;业委会成员素质参差不齐;有涉黑涉恶人员参与等严重制约了小区综合治理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推动小区治理科学化,必须发挥党组织核心领导作用,必须坚持维护小区居民核心利益,必须形成齐抓共管互动格局,确保在小区治理中让基层党组织说话有底气、领导有能力,政治功能、服务功能双落地。

市委组织部、市住建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党建引领推进“红色物业”建设的工作通知》,即标志着党建引领全市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建设工作正式纳入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导工作。

发挥社区党组织在业委会筹备、换届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在酝酿业主大会筹备组(换届小组)成员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时,社区党组织应靠前把关、靠前组织。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优先推荐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业主代表,尤其要注重将优秀党员“两代一表委员”,受表彰和离退休人员吸收到业主委员会,凡有违法搭建、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拒交或长期拖欠物业服务费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违规出租房屋等情形的业主,不得担任业主委员会成员,力争业主委员会成员中党员比例达到50%以上。

(市住建局物业科 供稿)

2023-09-13 2 2 滁州日报 content_99871.html 1 3 物业大讲堂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