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9月04日
第A06版:法治滁州

明光法院将庭审现场“搬”到居民楼下

本报讯 近日,明光市人民法院法官到桂花苑小区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物业纠纷案。

安徽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自入驻该小区以来,与业委会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收取费用。因桂花苑小区大多是回迁房的居民,不认可物业公司的服务,且对物业费十分排斥,以盛某为代表的1000余户居民长期拒绝缴纳。今年6月,该公司将盛某诉至法院,要求居民补缴上一年度所欠的物业费。据悉目前该物业公司撤场,现由社区接管该小区。

明光市高度重视此情况,与法院共商解决对策,力争彻底化解此类纠纷。明光法院将庭审现场“搬”到居民楼下,充分发挥庭审震慑和宣传教育作用,现场释法明理教育群众。同时邀请网格单位相关人员现场旁听庭审。

庭审中,法官针对案件的争议焦点,查明案件物业服务情况,了解收费标准,现场确认被告房屋面积,核算应缴物业费金额,并当庭宣判,判决要求被告盛某根据物业合同内容,及时足额缴纳物业服务费。庭审结束后,法官现场回应群众关切,并对《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进行解读,引导业主依法维权、自觉履行物业费缴纳义务,努力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黄俊杰 鲍育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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