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9月04日
第A06版:法治滁州

凤阳法院审结首例破产和解案件

本报讯 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就意味着走向“死亡”吗?答案是:不一定。近日,凤阳法院审结了该院首起破产和解案件。

安徽东旺商贸有限公司对外欠款生效法律文书经多名债权人申请执行,法院强制执行仍未受清偿。经查询,该公司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之后,某担保公司向法院申请对该企业进行破产重整,6月20日,凤阳法院裁定受理该案。

审理过程中,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和解,并提交和解协议草案。经合议庭调查该案债权类型简单、债权人数较少,具备和解可行性,符合破产和解基本要件。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前,合议庭组织力量积极引导债权人、债务人谈判磋商、充分沟通,双方对和解协议草案进行多次修改完善。

8月17日,安徽东旺商贸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全票通过了和解协议。

本案是凤阳法院在审理破产案件中通过和解审结的首例案件。在审理中,破产团队根据具体案情,着重把握案件特征,及时调整思路,最终以和解方式化解矛盾、挽救企业,不仅减少了当事人的司法成本,保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更给了债务人继续经营的机会,有利于维护市场主体稳定,减少失业压力,真正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彭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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