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王太新 见习记者马晨晨
如今,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教育格局正在悄然发生着改变,协同育人成了教育高质量发展中的一道热题。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指出,“办好教育事业,学校、家庭、社会、政府都有责任”,党的二十大也明确提出“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文件的相继颁布出台,协同育人的重要性被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如何答好协同育人时代考题?我市也在积极探索与实践。
去年,琅琊区教体局携手华东师范大学基教所教育局长专业发展研究中心,在琅琊区4所学校开展家校合作项目实验,整合各类社会资源绘制校外实践共育点,开展心理健康培训等活动补齐家校共育薄弱点,设立“家长开放日”等解锁教育合作困难点,积极探索协同育人机制,为学生成长成才赋能。
作为家校协同共育项目实验校,滁州市宝山学校打造“五好”家校共育特色品牌,即让家长成为教育“好伙伴”、教育“好监督”、管理“好助手”、发展“好参谋”、孩子“好朋友”。该校校长黄守荣高兴地说,随着家、校、社会协同育人工作的推进,家长对于学校的满意度和美誉度不断提升,家长参与学校工作的积极性不断增强,家长与学校的沟通渠道逐渐畅通,家校合作新局面已然形成。
通过参加家校共育实践活动,滁州市西涧小学学生家长赵玉莲认识到,所谓“家校共育”,就是家庭和学校之间的一种合作关系。在这一关系中,家庭和学校目标一致,职责不同。家庭的主要职责,在于给孩子提供良好的家庭环境,陪伴孩子健康成长,并配合学校、教师完成对孩子的教育。学校、教师的主要职责是确保孩子在学校接受良好文化教育、养成良好品格。所以家长一定要更新自己关于教育的理念,既不能把孩子扔给老师,单纯地让老师管教,也不能干涉老师的教育,只有学校和家庭共同引导,才能让孩子在成长的道路上不走偏路。
琅琊区教体局局长李志介绍,家校合作共育项目实施以来,不仅在家、校、社合作育人机制建设、区域教育生态建设上取得了良好效果,而且在推动学校其他各项工作、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上也产生了明显的作用。下一步,他们将继续探索实践,努力在家校共育上取得新成效。
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实践探索中,业内人士也深深地感到,推进家、校、社协同育人并非易事,发展中还面临不少问题和困难。不久前,在琅琊区教体局举办的区域教育生态示范区建设“琅琊论坛”上,华东师范大学基教所教育局长专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方华坦言,目前各地都在抓家、校、社共育,但并没有形成一种常态。
在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徐赟看来,目前家、校、社协同育人在探索推进中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三方职责定位不够清晰,导致难以开展有效的合作,容易出现“5+2=0”的现象;二是协同资源有分化,即学校教育存在资源配置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家庭教育面临重经济资本、轻文化资本和教育资本倾向,社会教育的教育资源发育得不健康,社会上的培训机构鱼龙混杂、参差不齐,贩卖焦虑,偏离教育本质;三是协同过程存在低频率、单向度与缺乏深度。
徐赟认为,破解家、校、社协同育人合作困境有三个发力方向:尽管有了法律文件的支撑,但这并不代表实践改革的形成,最终还要靠广大一线教育者在探索实践中落实,只有建立协同合作机制,才能促进家、校、社形成育人合力;深化对协同育人主体定位的认识,明确家庭、学校、社会,包括政府在内的责任分担,构建一个良性的教育社会契约,凝聚多方力量,增强家、校、社协同育人的教育实效;在实践探索的同时,要关注协同育人的理论阐释,为家、校、社的主体关系以及协作参与模式的构建提供理论和观念上的指导。